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乳、替牙期


3~12岁乳牙列、替牙期、恒牙早期的安氏I类、I类、川类错颌畸形。

a)适合在4~6岁、8-10岁期间进行早期矫治

b)7~8岁期儿童不一定是禁忌症,因处于乳恒牙替換阶段,牙齿较松,可延迟半年开始进行治疗,待2到2替换稳定后可进行,等待期间可纠正不良习惯。

c)4个恒1/乳1、4个恒6已萌出的固位较好,适合使用隐形矫治器。

d)肌功能异常的患者需要同时配合肌功能训练共同矫治。


1、不能配合的儿童患者。

2、替牙期单颌单侧缺失牙数多于3颗,建议等待恒牙萌出后再进行治疗。

3、替牙期牙冠萌出高度不足二分之一,建议等待牙冠萌出三分之二后再进行治疗。  




3~12岁乳牙列、替牙期、恒牙早期的安氏I类、I类、川类错颌畸形。

a)适合在4~6岁、8-10岁期间进行早期矫治

b)7~8岁期儿童不一定是禁忌症,因处于乳恒牙替換阶段,牙齿较松,可延迟半年开始进行治疗,待2到2替换稳定后可进行,等待期间可纠正不良习惯。

c)4个恒1/乳1、4个恒6已萌出的固位较好,适合使用隐形矫治器。

d)肌功能异常的患者需要同时配合肌功能训练共同矫治。


1、不能配合的儿童患者。

2、替牙期单颌单侧缺失牙数多于3颗,建议等待恒牙萌出后再进行治疗。

3、替牙期牙冠萌出高度不足二分之一,建议等待牙冠萌出三分之二后再进行治疗。